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118号)要求,为确保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4日(周五)(9:00-12:00)。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17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乘坐3路、16路、27路、75路、98路、K1路、K2路公交车到万达广场站(或博物院)下车丁字路口往北200米路西即到)。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 系>和学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从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3次,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社厅和教育厅进行备案。
7、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语作答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要为其安排蒙古语翻译人员。
8、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6604043,资格复审监督电话:0471-2856813。
9、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报考会计学(项目人员)岗位、医生岗位和管理员(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阅读题目到回答问题结束,总时间为15分钟,题目在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报考专任教师4岗位的应聘人员采取技能测试(包括快题设计和方案介绍)方式进行面试。快题设计时间为4个小时,方案介绍和回答评委问题时间为10分钟,题目在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由相关专业人员于开考前命题,题目当天现场公布,纪检监督人员和命题人员采取全程封闭管理。
报考专任教师3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面试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应聘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一律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讲述时间为15分钟,回答面试评委问题5分钟。试讲题目面试前7天前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学院网址:http://www.imaa.edu.cn)和报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二)试题的命制与管理
面试命题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试题命制、印制、结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派监督人员全程监督。试讲题目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和报名网站上公布(http://www.imaa.edu.cn/)。
(三)面试评委的组成
面试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非招聘单位评委应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试评委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在面试开始前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预计在2017年7月底进行,地点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进行,详细时间安排请查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imaa.edu.cn/)和报名网站。
(五)面试程序及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考前20分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工作人员向应聘人员宣读《候考须知》。
3、考生的面试成绩为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评委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由计分员、监督员、主评委签字确认。主评委宣布成绩后,应聘人员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离开考场。
4、面试成绩的计算:
采取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
采取试讲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面试过程中的《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以及面试过程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同时,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面试,凡考官或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须按照规定回避。
2、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471- 6604043
13327114766
教育厅监督电话:0471- 285681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