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工作要求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单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时间 |
资格复审岗位 |
6月9日上午 |
专任教师3、4、5、10 |
6月9日下午 |
专任教师6、7、8、9 |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青少年生态园区南侧)新校区立德楼E座201教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右下角签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本人所提供材料真实无误,本人签名,落款日期”。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属于企业单位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自己面试使用的语言告知资格审查人员,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471-6604043)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4043
监督电话:0471-6604028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