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
第三批“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估
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加强我校师资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高层次、高素质科研人才保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内人社发〔2019〕49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工作要求,现开展2023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估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范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评估专家组成
评估专家组由3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人,校内专家1人。
三、评估认定方式及程序
(一)评估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评估程序
1.面试形式为个人汇报及答辩(须自行准备PPT汇报材料)。面试题目请考生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定题目,汇报内容须涵盖个人简介、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习基本情况、教科研成果及来校后的教科研规划,面试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根据考生介绍,每位评估专家提问1-2个问题。
2.专家出具评估意见。面试答辩结束后,由评估专家组现场出具书面意见并进行综合评分。
四、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齐贤楼320会议室。
五、其他说明
1.评估过程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并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委办公室进行现场监督。
2.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进行面试答辩准备。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