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结果公告
我校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6]23号)等主管单位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在各部门、各单位初评推荐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3日召开了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上,通过量化评审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共计77名教师通过评审。会后对评审通过的张汉军等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公示无异议。
人事处将我校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等各主管单位。
经过自治区教育厅等主管单位评审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备案,我校2016年共计2名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17名教师取得副高级职称,31名教师取得中级职称,10名教师取得初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