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 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7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专业技术资格的首位,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申报、评审过程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把考核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教学能力、实际贡献、创新成果、咨询服务等作为评审的主要内容。
(三)实施量化评审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各部门、各单位在初评、推荐环节要做到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将量化评审和专家评议相结合。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说课评价环节,说课不合格的教师不能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坚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岗位管理相结合,统筹推进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发展。各部门、各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执行,科学合理使用本单位、本部门的岗位职数,充分考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用的衔接关系,为引进、培养人才留足发展空间。
(五)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全程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学校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资格审核、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本部门、本单位公示,学校将对评审和推荐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将全程监督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评审条件
(一)教师系列(思政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思政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7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个别条件作如下调整:
1.关于资历要求
今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仍按取得相应资格的年限计算,对受聘岗位年限暂不作要求。
2.关于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今年将不再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其考试成绩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条件。
3.关于论文的要求
今年我校教师系列(思政研究、实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要求的论文数量继续按《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规定执行,但不做核心期刊论文要求,重点考察代表性成果、研究成果及论文质量。
4.关于破格条件
在《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规定的破格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以下破格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申报正高级教师系列职称。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及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2)自治区青年创新拔尖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申报副高级教师系列职称。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具有重大发明创造、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4)公务员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
5.关于转系列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须在教师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方可申报转评同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业绩成果以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仅作参考。转系列满2年后,具备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已聘用在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晋升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同等级或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企业引进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转评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非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满足申报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条件之外,还需符合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业绩条件。
6.关于专业要求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转评同等级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时,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从事专业和申报学科原则上要求一致。
7.关于教师资格证要求
申报、转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8.关于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条件
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论文的要求不作为必要条件,主要根据职业道德、教学能力、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管理与服务能力、信息化应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突出教师在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贡献度。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344号)执行。
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电子、轻工、纺织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346号)执行。
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内档发〔2017〕80号)执行。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建人〔2017〕487号)执行。
图书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2017年艺术图书文博及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要求
申报晋升各级教师系列(思政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2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备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突出业绩。
四、关于资历、业绩时间的计算
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论文、论著、课题、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10日。
五、关于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系列)(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一式一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三份);申报高级职称者,还需提交《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以上表格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评审表》下载填写完毕后封面和封底单面打印,其它页双面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送审表》用A3纸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进修结业证书(思政系列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均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国外院校毕业证书须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对于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3.继续教育(进修、培训)证书和完成情况审验卡等原件、复印件一份。因年龄原因免继续教育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2014年至2016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5.任现职以来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申报高级的需3000字左右,申报中级的需2000字左右,必须打印)。
6.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各类成果及奖励证书、相关证明、鉴定书、专业论文、专著、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结题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期刊必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Newspaper.shtml)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未经信息查询的期刊不作为有效期刊;在其他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评审条件,只作为参考。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必须通过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未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参考。核心学术期刊必须是收录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所列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期刊信息查询页、论文著作检索页一同附上。
7.公示报告一份。
8.各教学单位的《诚信承诺书》一份。
(二)关于填写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端正、清晰(可打印),不得涂改。内容较多可另附页,特别是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要详细填报。
2.填报的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和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各省、市和自治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填写的所学专业、毕业时间须以本次用以参评的学历为依据。
3.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提交的论文、论著,要如实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及刊号等。
4.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及所获奖励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以及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发挥的作用。
5.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用A3纸打印外,其他材料都用A4纸打印。
(三)报送材料要求
所有上报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日程安排的时间及时准确上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过期申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六、评审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评审工作要求
1.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各教学单位设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5-7人组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小组,成员中必须有2名以上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细则,审核申报人员资格,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推荐名额。按学校2015年统一核定岗位职数的相应比例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40%以内的比例推荐;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本部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20%以内的比例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本部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与已聘职数的余额范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0%以内的比例推荐;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名额不做限制。
3.时间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全校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将相关表格和申报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所属教学单位。申报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部门为单位将相关表格和申报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人事处。
2.资格审核和初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属各系列申报人员的材料,组织评议,并公示初评结果。人事处审核非教学单位和部门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
3.说课评价。教授委员会组织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进行说课评价。说课内容原则上是现在讲授的课程,也可以是曾经讲授的课程,具体讲授内容由专家随机抽取,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学校组织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确定推荐人选。
5.公示结果,向各系列主管部门上报材料。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自治区人事厅内人发〔2001〕12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日程表
2.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3.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日程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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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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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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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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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
2.下发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各部门、各单位传达《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
4.各部门、各单位统计上报申报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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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各部门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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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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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送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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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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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人员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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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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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小组进行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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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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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单位将初评结果报送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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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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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与评价结果报送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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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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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评教情况和审核教师课时量结果报送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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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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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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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审验、核实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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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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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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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进行说课;
2.组织专家全面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结合平时教学中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3.复印、整理材料,汇总参评人员情况,召开评审会议;
4.公示;
5.整理汇总各系列上报材料;
6.装订个人申报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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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委员会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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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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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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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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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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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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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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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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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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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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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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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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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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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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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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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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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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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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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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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一申报学科要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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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生年月、工作时间、毕业时间填写格式要统一,例,毕业时间为1982年7月,则填写成19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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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晋升时间填写要以证书上打印的时间为准,格式同上,例,2003年11月晋升,则填写成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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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有两个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必须在备注栏中填写先取得的证书的名称及晋升时间。例,1999年10月被评为高级讲师,2002年11月转为副教授的,则在备注栏内必须填写高级讲师、1999.10。副教授填写到“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栏内,副教授取得的时间填写在“晋升时间”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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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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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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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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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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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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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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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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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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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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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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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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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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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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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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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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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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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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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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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一申报学科要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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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生年月、工作时间、毕业时间填写格式要统一,例,毕业时间为1982年7月,则填写成19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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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晋升时间填写要以证书上打印的时间为准,格式同上,例,2003年11月晋升,则填写成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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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有两个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必须在备注栏中填写先取得的证书的名称及晋升时间。例,1999年10月被评为高级讲师,2002年11月转为副教授的,则在备注栏内必须填写高级讲师、1999.10。副教授填写到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栏内,副教授取得的时间填写在“晋升时间”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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