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结果公告
我校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70号)和各主管单位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精神,制定职称工作文件,动员部署职称评审工作。
在二级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经过人事处严格审核汇总,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7日学校召开了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会上,将量化评审和专家评价有效结合,坚持公平、公正评价原则,综合评价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所做出的贡献。
会后对评审通过的齐玉清等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公示无异议。人事处将我校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等各主管单位。
经过自治区教育厅等主管单位评审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备案,我校2017年共计5名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19名教师取得副高级职称,42名教师取得中级职称,5名教师取得初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