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自治区“511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511人才培养工程”赴俄罗斯培训人选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45号)、《关于选拔“511人才培养工程”赴德国培训人选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44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遴选,并务请于2017年7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申请表一式3份,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附电子版)按通知要求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各专业推荐名额为1人。
联系人:达古拉,邮箱:dagulanjy@126.com。
人事处
2017年7月26日
附件:511人才培养工程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