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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点击数:

说明: 部门文件

内建院人字[2020]8

说明: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

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70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教师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校内专兼课教师均可),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

一、人选推荐

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

二、个人申报方式

此次推荐采用网上申报形式,请申请教师按照人社厅文件要求,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生成《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呈报表》(无需提交,网页中右击可另存为word文档,即可生成),之后再进行提交。申请教师个人在进行网上填报的同时,需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呈报表》、佐证材料、《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一览表》(根据人社厅文件自行制作成Word格式,不得改变原来格式)、《 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名单》,打包后以“姓名+部门+青年创新人才奖”发送到邮箱。

2.书面材料:《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呈报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一览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名单》(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202052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书面材料交到6号楼4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韩献珍  刘婧春

  箱:1071510324@qq.com

  话:6604037

 

 

 

附件:

1. 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70号)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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