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院人字[2020]7号
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院、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务于5月23日前将《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4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6号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各二级院、部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人,校内专兼课教师均可推荐。
联系人:韩献珍 刘婧春
邮 箱:1071510324@qq.com。
附件:
1.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单汇总
2. 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2号)
4.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
5.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6. 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