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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内教高字〔201219号)和我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院2012-2014年选派骨干教师参加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培训项目任务名额进行分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分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内教高字〔201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近三年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现将未完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部门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培训名额

1

建筑工程学院

24

2

建筑与规划学院

25

3

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

25

4

工程管理学院

19

5

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

25

6

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

22

7

经济管理学院

16

8

公共课教学部

2

9

军体教学部

2

合计

160

完成时间是20151-201512月。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将本部门拟派教师参加2015年度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1)和2015年度培训需求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5110日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邮箱:dagulanjy@126.com

二、培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教师培训任务名额,认真组织专业教师登陆相关网站、选择适合的项目参加培训。各教学部门完成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情况和培训效果将作为部门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内容。

2.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教师在国培管理平台(http://guopei.hvett.com.cn,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专栏连接)选择可以参加的项目。学院鼓励更多的青年教师利用假期和业余时间参加培训。

3.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另行通知,请教师登陆学院OA,根据通知和需要进行申报。

4.学院要求未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师资培训项目的青年教师(45岁以下)2015年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项目,加快提升教学和实践能力。

5.我院2015年暑期承办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设计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培训班,请各相关教学部门提前做好培训方案设计和培训宣传,确保按时开班。

附件:

1.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拟培训人员汇总表

2.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培训需求统计表

人事处

201514

附件1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5年度拟培训人员汇总表

部门:                                     

序号

姓名

培训项目名称

培训项目编号

培训时间

培训级别

说明:“培训级别”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治区级培训项目不需要填写“培训项目编号”。

附件2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5年度培训需求统计表

部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需求培训人数

国家级培训

自治区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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