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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赴德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点击数:


关于推荐教师赴德研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9年职业院校教师赴德研修的函》(内教外函201998号)精神,为落实教育厅分配的培训名额,现将我校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申请时不超过50周岁。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政治思想素质高、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师德师风好和身心健康。

4.从事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的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回国后能够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工作。

5.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外语条件不做硬性要求,但需要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于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的面试。

二、推荐要求和程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派出的人员,无法按期派出的教师请勿推荐。

3.各教学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不超过1人。请于2019418日上午前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人选的外语水平证明、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相关证明材料。

4.学校经研究后遴选1人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经学校批准后,仔细阅读《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9年职业院校教师赴德研修的函》(内教外函201998号)中《遴选要求》,于418-42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准备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时间:2019422日,联系人:达古拉,电话:6604043

 

附件:

1. 《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9年职业院校教师赴德研修的函》(内教外函〔2019〕98号)

2.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人事处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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