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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点击数:

内建院发〔201750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1230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兼职教师聘与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使我校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聘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2.来自行业及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理论课教师要求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5.年龄65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二、聘兼职教师的工作形式

1.来学校担任教学工作。兼职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原则上每学年不低于160学时定期参加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授课方式可以是集中授课也可以是分散授课;可以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兼职教师主要从事专业课教学,可以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理论教学任务。

2.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或在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

3.来学校作学术报告、讲座,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

三、聘用兼职教师的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于每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兼职教师聘计划,填写《兼职教师聘用表》,并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主要成果及论著复印件),报人事处和教务处。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进行审核。

3.学校委托二级学院(部)与应聘者签订聘协议(一式三份,兼职教师、二级学院(部)和人事处各一份),明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相关信息、相关要求及待遇等内容

四、兼职教师的待遇

1.兼职教师按教学计划完成校内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按实际教学课时计发课时费。

2.二级学院(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兼职教师,发放教学质量奖,具体标准由二级学院(部)确定,经费从二级学院(部)年度经费中支出。

3.指导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和实训,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工作量核定标准和相关待遇由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经费从二级学院(部)年度经费中支出。

4.由二级学院(部)向兼职教师提供教材、教案()、教具等必须的教学用品,并组织其参加必要的教学研讨活动,兼职教师有权使用公共教学资源和现代化教学资源库。

5.学校鼓励兼职教师参与科研工作,可以以学校名义申报科研课题或发表论文 。

五、兼职教师的管理

1.各二级学院(部)充分利用在编教师资源,在编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能够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聘请兼职教师独立承担。

2.兼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二级学院(部)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大计,重视他们在教学和教改中的重要作用。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3.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依托行业,面向企业,各二级学院(部)均要逐步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库。

4.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学期培训不少于20学时,要有培训计划、实施记录和培训总结。培训内容突出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工程实践能力与课堂的对接以及学校教学规程、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兼职教师每学年按学校统一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5.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要经常深入学生中,及时了解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教师应及时予以辞聘。

6.各二级学院(部)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务活动的各种资料,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六、其它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表

2.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聘用协议书

附件1: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和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

职务

现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等级

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等级

聘用时间

     日—        

工作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主要业绩成果

承担任务

班级

课程名称

学时数

其它

聘用

单位

意见

公章

负责人:                           

教务处意见

公章

负责人:                           

人事处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学校

意见

公章

负责人:                           

注:1.被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原件进行审验,复印件留存备查)

2.本表一式三份、聘用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聘用协议书

 

甲方:                 (教学单位)

乙方:             ,职称(或职务):               

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教学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        日至        日聘请乙方担任                  课程的教学任务。

2.甲方职责:

1)甲方在乙方全部完成上述教学任务后,甲方按   /学时标准支付课时酬金给乙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教学仪器设备、教材、教案()、教具等必须的教学用品资料等。

3)甲方对乙方进行教学检查,听课和学期考核。

(4)甲方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教学研讨活动、培训活动和继续教育活动,确保培训时间20学时。

(5)甲方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对乙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

6)乙方如出现违约现象,甲方根据情节轻重,有权扣除乙方课时酬金。

7)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各类保险及相关事宜。

 3.乙方职责:

1)乙方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精心备课,认真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3)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调课和停课,乙方必须提前与该二级学院、部和教务处相关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主动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检查和评价,对甲方的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5乙方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培训活动和继续教育活动。

4.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出辞聘:

违法违纪行为。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经考查确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差。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务处、人事处留存一份。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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