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
“最美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便函〔2019〕9号)要求,为了宣传我校师生心中真正的“最美教师”,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主要为工作在一线的教师,事迹要有典型性、代表性,能够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展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业务精湛、深受学生喜爱的时代风采。
(一)政审合格,具有崇高师德、时代特征的新教师典型;
(二)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三)近三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
(四)今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
2.建国70周年为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泰斗级教师
3.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外籍教师
4.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澳门籍教师
5.技校、高职方向的优秀职业教育教师
(五)曾获得中央电视台“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者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师生共同参与、深入挖掘、认真推选,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最美教师”候选人进行遴选,并向教育厅推荐。
(二)推荐人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客观真实地考量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
(三)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被推荐候选人相关信息及事迹材料,并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纸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4月18日(周四)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
联 系 人:达古拉
联系电话:0471-6604043
电子邮箱:dagulanjy@126.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度“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便函〔2019〕9号)
2、“2019寻找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