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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点击数:


 

关于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材料经人事处初审后,学校研究决定,将由学校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8615

二、选聘条件的说明

1、公共课教学部、军体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的专业带头人按照学科数量计算。

2、近6年内新办专业的骨干教师选聘学历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在读研究生学历(含在读硕士学位)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业绩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430日。

三、审核和上报材料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内建院党发〔201738精神和以上选聘条件的说明,重新审核推荐,于2018614日前报送调整后的推荐名单、推荐报告(包括情况说明)和全部推荐人员的资格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教学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2、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和业绩材料审核工作日程表》准备审核汇报,于2018614日前报送汇报人名单。

联系人:褚志远,邮箱:55507472@qq.com

 

   附件: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和业绩材料审核工作日程表

 

 

人事处

2018614

 

 

 

 

 

 

 

附件: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和业绩材料

审核工作日程表

 

序号

时间

部门

审核部门

审核地点

1

615

上午

8:30-8:50

建筑工程学院

教授委员会

实训北楼407

2

8:50-9:10

建筑与规划学院

3

9:10-9:30

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

4

9:40-10:00

工程管理学院

5

10:00-10:20

经济管理学院

6

10:20-10:40

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

7

10:50-11:10

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

8

11:10-11:30

公共课教学部

9

11:30-11:45

军体教学部

10

11:45-12:00

马克思主义教学

与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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