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校教学、管理等工作要求,急需补充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8〕105号)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1958年改制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恢复中专建制。1979年至198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4个专业共招收6届普通本科班、5届专科班。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之一。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和实践探索,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建筑类高职名校,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自治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4年学校开始合作试办应用型本科专业。2017年8月,学校以自治区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列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生态和新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94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1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亿元,馆藏图书62.1万册,建有1.8万平方米的实习实训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设有93个实训室,能够进行建筑施工、材料、测量、装饰、采暖、通风、供热、给排水、机电等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训。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九千余人,下设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山水绿景生态建设学院)、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工程管理学院、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军体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融通校企资源,紧紧依托建设行业办学,建立了以土建类专业为主干的专业群,现开设专业46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0个,合作试办的应用型本科专业6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586人,专任教师46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302人,其中已取得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教师2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9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4人,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逐年攀升。
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逐步形成了“五个基地”的办学定位,秉承“励学力行,善建筑成”的校训精神,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近7万名毕业生,被誉为自治区“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目前,学校正积极探索中俄、中蒙校际交流机制,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提升质量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与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以联合办学、专业共建和课程引进等方式进行学习和借鉴。学校先后与美国盐湖城社区学院,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美国福克斯谷社区学院,加拿大亚岗昆应用文理学院、圣克莱尔学院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二、招聘计划
按照《关于申报2018年度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69号)文件,我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其中《蒙汉兼通》岗位3名(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岗位4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经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及本科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28日前。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资格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28日前。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
(五)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进行报名。
2.报名及缴费时间:
①“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9日9:00—2018年9月30日17:00;
2018年10月8日9:00—11:00。
缴费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8日15:30。
②普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以及“项目人员”岗位没有达到开考比例转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9日9:00—2018年10月11日12:00。
缴费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1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学校可以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4:1(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的“项目人员”岗位,经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转为普通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系统中说明理由。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交费,笔试考两科,报考费为12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楚的,由学校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认定。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学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2次。
五、笔试及成绩公布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共考两科。
科目一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间90分钟
科目二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时间120分钟
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3
(四)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明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七)笔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要求等详细内容,在发布招聘公告或报名网站及学校网站上公告。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单位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面试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公告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1、报考专任教师1岗位(风景园林学专业)、专任教师4岗位(艺术设计或动画专业)、专任教师5岗位(设计艺术学专业、环境设计方向的)的应聘人员采用技能测试(快题设计)、介绍方案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快题设计时间为4个小时,介绍方案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报考蒙汉兼通3岗位(美术学专业)的应聘人员采用技能测试(命题写生)、作品介绍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技能测试(命题写生)时间为4个小时,作品介绍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
3、报考专任教师13岗位(体育学专业、健美操专业方向)和项目人员1岗位(运动训练专业、篮球专业方向)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和技能测试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题目和技能测试项目开考前2小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4、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一律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回答考官问题5分钟。试讲题目面试前7天前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网址:http://www.imaa.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5、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采取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快题设计)成绩×80%+介绍方案和答辩成绩×20%。
采取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命题写生)成绩×80%+作品介绍和答辩成绩×20%。
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结合形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采取试讲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6、应聘“蒙汉兼通”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时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非本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考官须具有副处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承担。
8、面试前应聘人员按岗位抽取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依次叫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得任何方式透漏个人相关信息。
9、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将按照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学校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考察
学校将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校确定。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前到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考网站上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6604043,举报电话:0471-2856813(教育厅)
附:《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6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