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院人字[2017]13号
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仅仅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努力开创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二、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及其成员申报自治区“自治区教学团队”“自治区高校创新团队”“自治区草原英才”“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学科带头人”“自治区教学能手”“自治区名教师”及教师职称系列评审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并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广泛认真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10月23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6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dagulanjy@126.com)。
附件:
1.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附件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