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3年度“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
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1名人员到我院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人员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01 |
王瑞霞 |
1115011201130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人员1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疑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证明人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604043(人事处)
0471-6604107(纪委办公室)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