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师资科/教师发展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全院教职工培训工作;制定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训计划;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选拔出国进修人员及其回国后的安排使用工作。
二、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新进工作人员考录工作。
三、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评审、报批、聘任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院"123名师工程"人员的选拔、考核工作,并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五、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区南侧 邮编:010070